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会计法(修正)
(2007年7月2日第六届国会第三次全会第40号决议多数票通过
2007年7月2日国会第01号发布
2007年7月17日国家主席令第146号颁发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为了加强和规范会计工作,成为财务和审计管理的工具;同时也是向国家预算缴税的基础,促进生产、经营和国、内外投资,为国家发展建设做贡献。会计法特制定了预算单位、专业行政机构、国家基金、经营单位或非营利单位的有关持账的原则、规章和措施。
第二条 会计会计是指来源于会计单位的事务活动的确认、计算、记录、处置、报告财务信息。
会计分为以下3个系统:
——国家会计、预算会计、国库会计、专业行政会计、项目会计和国家基金会计;
——各种经营单位的会计包括银行会计和保险会计;
——非营利单位及其他的会计。
第三条 释义本法使用的各种词语具有以下含意:
1、行政人员是指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或者在会计法项下监管会计单位的其他集体领导机构以及国家预算部门的拨付人;
2、会计单位是指各个预算单位、专业行政机构、政府基金、经营单位和非营利单位的被规定持账的单位;
3、预算单位是指在国家预算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总结中获政府授权的政府组织机关、建国阵线、人民团体;
4、专业行政机构是指政府出资为社会服务、且全部收支必须记入年度预算表的使用资产的机构;
5、国家基金是指获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向国家预算征收并按政府批准执行开支的一种组织机构;
6、经营单位是指来自国、内外的投资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
7、非营利单位是指为公益或帮助社会服务活动的各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基金会;
8、最小型经营单位是指开展小型经营的并且年度经营收入低于2亿基普的法人和个人;
9、资产负债表是指已有关资产、债务和自有资金的财务报表;
10、收益表是指有关已被确认并记入年度账户的收入、开支的财务报表;
11、现金总流量表是指按规定的标准分类的有关现金收-支总流量全程报告的财务报表;
12、自有资金调整报表是指有关净资产的增或减、且是资产和应收账款之间抵触部分全程报告的财务报表;
13、会计内部监控是指由内部检查员进行的检查过程;
14、现值是指根据市场价或现使用价的一种资产的价值;
15、公平价是指买家和卖家自愿决定或共同改变、买卖一种资产并合情合理的价值。
。。。。。。
。。。。。。
如您需要完整版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会计修正案》(2007年),
请电话联系:+856 20 22232555(石律师),或加微信:mvpshi